一、節能評估審查的法律依據
所謂節能評估,是指項目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委托節能評估機構對項目能源消耗情況和節能方案進行分析和論證,并出具節能評估文件的行為。節能審查,是指節能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項目節能登記表或節能評估報告進行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山東省節約能源條例》,國家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項目,依法負責項目審批或者核準的機關不得批準或者核準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依據國家、省有關節能法律法規,2008年我市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萊蕪市人民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
二、節能評估文本編寫
(一)節能評估文本分類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按照項目建成投產后年能源消費量實行分類管理,需分別編寫節能評估報告書、節能評估報告表和節能登記表:
1、節能評估報告書。年綜合能耗3000噸標準煤以上(含3000噸標準煤,電力折算系數按當量值,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500萬千瓦時以上,或年石油消費量1000噸以上,或天然氣消費量100萬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
2、節能評估報告表。年綜合能耗1000-3000噸標準煤(不含3000噸標準煤,電力折算系數按當量值,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200-500萬千瓦時,或年石油消費量500-1000噸,或天然氣消費量50萬-100萬立方米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余熱余壓利用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
3、節能登記表。上述條例以外的項目,應填寫節能登記表。
(二)節能評估報告書(表)的編寫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應委托具備節能評估條件的機構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或節能評估報告表。項目建設單位可自行填寫節能登記表。項目單位能源消費量無法確定的,應委托有資質的能源審計機構進行能源審計,并按照能源審計結果確定項目能源消費量。
(三)節能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節能評估報告書應包括評估依據、項目概況、能源供應情況、項目建設方案、項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節能措施、存在問題及建議、評估結論等內容。
三、節能評估審查程序
節能評估審查工作,大體分為五個步驟:
1、項目申報單位向能評機構提出合理的用能評估申請,并向節能評估機構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節能方案及其他相關材料。
2、能評機構根據相關政策組織專家對項目用能情況進行評估,編寫能評報告書或能評報告表,并出具評估意見。評估意見應包括項目是否符合有關節能法規政策、用能總量及用能品種是否合理、能耗水平情況、節能設計規范性、單項節能工程情況等內容。
3、項目單位持節能評估報告到節能主管部門報審,填寫《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申請表》。節能評估審查實行分級管理,按照哪一級審批(核準、備案)、哪一級審查的原則實施。國家、省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按國家、省相關規定進行審查;市級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由市節能主管部門審查;區級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由區節能主管部門審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單位,呈報申請書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
(3)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報告;
(4)相關節能設計標準和規范;
(5)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4、節能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組召開評審會對評估報告進行研討論證,形成專家意見作為能評審查的重要依據。
節能行政主管部門主要依據以下條件對項目節能評估文件進行審查:
節能評估依據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政策等準確適用;
節能評估文件的內容深度符合要求;
項目用能分析客觀準確,評估方法科學,評估結論正確;
節能評估文件提出的措施建議合理可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能審查通過:
(1)使用國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生產工藝、用能設備的;
(2)用能設備不符合強制性能源效率標準的;
(3)產品不符合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目前國標有22項、地標51項。例如,2012年噸鋼綜合能耗限值為655克標準煤,選煤綜合能耗為1.23千克標準煤,燃煤電廠超臨界供電能耗312克標準煤;
(4)單位增加值能耗超出本地區上年度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的。2011年萊城區工業萬元增加值能耗為3.86噸標準煤,鋼城區為4.35噸標準煤,新上項目若超過上述值就不能通過;
(5)不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節能要求的。
5、節能主管部門出具審核意見。
6、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