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82號)以及《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第十一條(一)“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后,公開竣工日期。”和(二)“對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前,公開調試的起止日期。”的要求,我單位建設項目的環保設施已竣工,現就竣工和調試日期進行信息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甘肅鴻運豐泰新型環保專用涂料材料生產線項目
二、建設地點:甘肅省蘭州新區秦川園區古浪河街甘肅科迪智能家具產業園一期7號廠房
三、環評批復:新環承諾發【2023】78號
四、主要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施工期:本項目購買已建成廠房進行建設,施工期僅為設備的進場、安裝、調試,設備安裝和調試過程中會產生安裝噪聲和少量的安裝垃圾等,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且隨著設備安裝完成,影響即消失。
運營期:
1、廢氣
(1)熱工擠出廢氣非甲烷總烴:在每條生產線熱熔機上方設置1個集氣罩,廢氣經風管引入1臺廢氣凈化設備內處理(干濕分離設備和活性炭吸附設備),通過1根15m排氣筒排放。未收集到的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在車間內排放。
(2)實驗廢氣非甲烷總烴:實驗烘烤設備上方設置1臺全密封集氣罩,廢氣經收集后進入廢氣凈化設備中處理。
(3)生產工序顆粒物:每條生產線的每臺混料機上方各設置一套集氣罩,收集的顆粒物進入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后的廢氣通過1根15m排氣筒排放。
(4)實驗工序顆粒物:集中收集后與磨粉機和轉篩集氣管道相接經布袋除塵器處理排放。
2、廢水
本項目生產廢水不外排,排放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蘭州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置達標后排放。
3、噪聲: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基礎減振、建筑隔聲等處理措施。
4、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回用于生產;原材料包裝廢桶交由供應商即原料生產的廠家回收利用;廢活性炭、廢潤滑油收集后存放在危險廢物暫存間內,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危廢處理單位處理。
五、竣工日期:2024年7月
六、調試起止日期:2024年9月8日-2024年9月12日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對項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與建設單位聯系。
九、公示及征求意見截止日期
公示時間: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
十、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甘肅鴻運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聯系人:鄧辰久
聯系電話:13669349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