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公布日期:2017年7月16日)以及《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第十一條(一)“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后,公開竣工日期。”和(二)“對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前,公開調試的起止日期。”的要求,我單位建設項目的環保設施已竣工,現就竣工和調試日期進行信息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隴西縣柯寨鎮鄉村振興示范項目
二、建設地點:甘肅省定西市隴西縣柯寨鎮柯寨村
三、環評批復:定西市生態環境局隴西分局 定環隴發〔2022〕29號
四、主要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施工期:
1、廢氣: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尾氣排放量小,無組織擴散;施工揚塵采取“六個百分之百”、限制車速、車輛蓬布遮蔽、定期灑水、制定合理的施工計劃、逐段施工、及時清運建筑垃圾、覆蓋防塵布防塵網、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等措施;裝修廢氣采取施工人員佩戴防護口罩、使用環保建筑材料等措施。
2、廢水:施工廢水引入收集池中進行沉淀處理后循環利用;施工生活污水用于施工場地潑灑抑塵。
3、噪聲:合理安排施工機械設備組合、夜間不施工、合理布局、控制噪聲源及噪聲傳播途徑、加強場界管理、選用低噪聲設備、車輛低速禁鳴等。
4、固體廢物:通過施工組織設計,實現挖填土方基本平衡;建筑垃圾進行分類處理后,回收利用或集中收集后運至住建部門指定位置處置;車輛運輸散體物料和廢物時,加蓋篷布,防止沿途漏撒;運載棄方的車輛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指定路段行駛,集中棄土期棄土并避開暴雨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環衛部門處理。
5、生態環境:加強施工管理,嚴格劃定施工范圍,縮小施工擾動范圍;施工現場設專人進行管理,設警示牌;合理計劃,加快施工進度合理規劃,采取永臨結合的施工方式,充分利用現有工程場地,不增設施工營地;開展場地綠化和硬化,就地采集當地植物的種子、幼苗進行種植,加強永久占地周邊植物的保護等。
運營期:
1、廢氣:運營期停車場廢氣為地上停車場,地勢空曠,自由擴散。
2、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拉運至隴西縣博華污水處理廠處置。
3、噪聲:進出車輛交通噪聲采取加強管理,設置限速禁鳴標識牌,規范停車秩序等措施;社會生活噪聲采取合理管理、綠化帶的吸聲隔聲及距離衰減等措施。
4、固體廢物:生活垃圾經配備的生活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妥善處理。
五、竣工日期:2024年4月
六、調試起止日期:本項目運營期的環境保護設施無需進行調試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對項目生態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與建設單位聯系。
九、公示及征求意見截止日期
公示時間: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
十、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隴西昌浩源生態旅游有限公司
聯系人:魚春林
聯系電話:15886905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