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保部第42號令)等相關規定,現將《蘭州建筑材料總公司棚戶區改造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根據搜集到的Google earth歷年衛星影像圖(最早為2001年1月),以及相關人物訪談,調查地塊一直為蘭州建筑材料總公司作為倉儲用地使用。地塊2000年之前為蘭州建筑材料總公司作為建材倉庫使用,主要是建材(水泥、玻璃等)的存儲與拉運,廠內裝置區、倉儲區地面全部混凝土硬化。2000年蘭州林昇儲運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林昇儲運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主要為散裝水泥的儲存中轉和水泥制品的生產,原輔材料為熟料和粉煤灰。林昇儲運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8停產,建(構)筑物、生產設備裝置均未拆除。
二、調查結論
本次調查共設置17個土壤監測點位(T1~T9、背景點:T10~T11、BT1~BT6),3個地下水監測點位(D1~D3);土壤監測因子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的基本45項,以及pH、石油烴(C10~C40);地下水監測因子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的常規指標37項(包括感官性狀及一般化學指標20項、微生物指標2項、毒理性指標15項)。
第一階段調查結論:
根據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結果,并根據該地塊歷史使用情況及現狀調查結果分析,以及臨近地塊改變土地屬性后的場地開挖、建設情況調查分析,現場無污染跡象,初步確定調查地塊污染風險較低。
根據對地塊土地屬性、用地歷史、地塊使用情況的調查,調查地塊為水泥、粉煤灰的使用、儲存,即調查地塊潛在的污染物為重金屬、石油烴(C10~C40)等。為確保地塊調查結果的準確性,我單位開展了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結合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的相關要求,對調查地塊進行適當的布點采樣取樣分析,進一步確證第一階段調查結論。因此,開展較為簡單的第二階段調查。
第二階段調查結論:
(1)土壤分析結果
本地塊場地內的土壤環境質量符合《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 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限值。
(2)地下水分析結果
本地塊特征污染物為汞、總石油烴,根據監測數據可知,汞和總石油烴均未檢出。根據本地塊的監測數據可知:渾濁度、溶解性總固體、C1-、Na、菌落總數、總硬度(以CaCO3計)、S042-、總大腸菌群、硝酸鹽(以N計)均有不同程度超標。
根據《蘭州市主城區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報告——西固區》中平水期和豐水期水質污染現狀分析表可知,平水期水質較枯水期差,豐水期水質較平水期差,隨著地下水水量的增大,地下水水質有變差的趨勢,污染級別較高的參數仍然為亞硝酸鹽氮、大腸菌群、色度、渾濁度。隨著水期的變化,部分重金屬,如鎘、錳、鉛污染指數增大。可能是由于污染土壤受雨水沖刷增大了地下水的污染程度。本次地下水現狀評價采用單項組分評價和多項指標綜合評價兩種方法進行評價。《蘭州市主城區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報告——西固區》中描述:通過分析歷史資料,西固區水質在2007年已屬于極差水質,全區域屬于嚴重污染區,監測水質參數以Ⅴ類居多。將本地塊監測數據與《蘭州市主城區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報告——西固區》結合分析可知:渾濁度、溶解性總固體、C1-、Na、菌落總數、氟化物、總硬度(以CaCO,計)、S042-、總大腸菌群、硝酸鹽(以N計)超標均為區域背景值較高所導致。
根據監測結果可知:渾濁度和溶解性總固體地塊內監測數據明顯高于上下監測游數據,本次調查采樣過程都嚴格按照《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 164-2020)中的相關要求進行,洗井水體積達到8倍滯水體積,然現場水質仍較為渾濁,故地塊地下水中渾濁度和溶解性總固體檢測數值較大。
從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可知,本項目地塊特征因子為汞、總石油烴,在所有地下水樣品檢測結果中并未超標,本項目地塊上功能區劃主要為倉儲用地。不產生生產廢水,垃圾經妥善處理,不會對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本地塊內地下水收到污染的途徑僅有土壤中污染物向下遷移,但根據項目地塊的土壤環境質量的檢測結果可知,土壤污染因子的檢測值均很小,土壤未受到污染,經土壤遷移至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故可以判斷本項目地塊內存在的活動未對地下水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本地塊內的地下水并不作為飲用水使用,其對人體的健康危害并不大。
綜合,本項目地塊歷史生產活動未對地塊及周邊的地下水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三、調查建議
四、地塊信息公示單位
地塊土地使用權人:蘭州容德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先鋒路街道西固東路無號33幢2層02室
聯系人:荊治國
聯系電話:18893140111